发布日期:2024-08-24
导报讯(记者陈捷通讯员湖法)女员工利用职务之便盗取公司客户信息,引导国外客户直接与自己丈夫成立的公司交易。公司发现后,将其告上法院,要求夫妇俩赔偿60万余元。近日,湖里区法院发布了这样一起案件。 陈女士(化名)于2017年入职厦门一家外贸公司,担任外贸业务员,负责与国外客户联系。在陈女士工作期间,陈女士老公成立了两家公司。陈女士则利用自己掌握的国外客户信息,引导这些客户直接与老公的公司交易。 原告某外贸公司表示:“我们公司的员工手册里有写清楚,员工在职和离职后都有责任和义务保守公司商业机密,由...